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

「撥亂反正」的簡體字表(至「巩」),順便說說如何看待簡化字(代前言)——紀念簡化字方案頒布57周年

1956年1月28日,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《關於公布〈漢字簡化方案〉的決議》,標誌着新中國的簡化字運動拉開大幕。57年過去了,簡化字的功過是非仍然聚訟不休。我個人向來是簡化字的支持者,但這並不意味着我認為兩千多個簡化字(不重復計算同偏旁部首簡化大約有500多個)都一定就是最合理的、或者就都一定經得起推敲。然而,是也好,非也好,我的意見很簡單:批評簡化字,就應該先了解簡化字。而現在大眾輿論中(尤其是網絡上)批評乃至全盤否定簡化字的論調,卻基本上都只能暴露出批評者自己對漢字淵源、發展、演化的無知和偏見。這樣一些人大喊甚麼「簡體字割裂傳統文化」,堅持使用所謂「正體」(還經常用錯……),實在是滑稽(當然也有些很有文化的同學喜歡用繁體,那屬於個人愛好,不在此列)。

最無知的一群低端批評者,其批評完全是望文生義的附會。例如說甚麼「爱無心」。他們並不知道在繁體「愛」中的「心」其實是聲旁結構的一部分,並不表義。《說文解字》解「愛」:「行皃。從夊㤅聲」,皃=貌。也就是說這個字的本義是行走狀,怎樣的行走呢?看它的義旁「夊」(sui1),說文解為:「行遲曳夊夊」,也就是慢慢走的意思(後來被「綏綏」替代了。《詩經》:有狐綏綏,即此義)。因為留戀不舍,所以慢慢走,這就是愛從夊旁的原因——愛的原始義是舍不得、不願意給人,謚法:「吝於賜與曰愛」。是一種佔有欲。後來引申出愛情、愛戀的意思。所以說「愛情總是自私的」這話相當精確,改成「愛本是自私的」就更精確了。扯遠了……總之,簡化字「爱」簡化了「愛」聲旁的一部分,將「心」簡化為一橫,然後又和原來的義旁「夊」拼成一個「友」字,反而貼近了「愛」的引申義(友愛),不失為一個不錯的創造。當然,無論你認為它簡化的對也好、錯也好,功罪都算不到新中國頭上,因為這個簡化「爱」字在元代刻本裏就已經出現了。而最初則有可能是行書楷化:
(宋:蔡襄,《遠蒙帖》)

高段一些的批評者則抓住簡化字一些「副作用」。比如,他們認為簡化字將兩個或多個不同的字簡化為同一個字,會引起歧義。「后」與「後」是最常舉的例子。然則這種批評,其實並不公平。因為簡化字方案的這類合並,基本有歷史文獻依據,是將古代本來就可以互相假借的兩個字合並。以「后」「後」為例。《禮記》:「知止而后定」。這裏的「后」就是假「后」為「後」的用法。而在考古出土的日常文書中,例如馬王堆漢墓帛書、竹簡、銀雀山漢墓竹簡,這種用例頗多。可見漢時人早就在這麼用了。再如「谷」「榖」也是常常被批評的一組合並字。但詩經「習習谷風」一句中就是假「谷」為「榖」,所謂「谷之言穀。穀,生也。生長之風也」。漢字尤其在早期,同聲字、音近字互訓是常見現象,見諸經典、見諸日常使用。「后後」「谷榖」應該還算不太流行的。像「冲衝」「伙夥」之類,近世以來其通用早就相當普遍了。其次,多字合並雖然增加了一字多語素的情況,但漢語這種情況本來就很多,原因也很多。例如「白」字,它表顏色的義項是原有的,表「徒勞」(如:白忙、白開心)的義項卻是清朝時來自滿語(baibi);再如「站」字,它表示立的義項是原有的,表station的義項卻是來自蒙古語(jam),宋之前只有「驛」而沒有「站」,蒙古人呼「驛站」為jam,以「站」字表之。這些一字多語素在使用中一般並不會造成甚麼混淆。而為這「副作用」所害的往往恰是那些第一類低端批評者……故作聰明的把「皇后」寫成「皇後」、把「山谷」寫成「山榖」的那些裝逼犯。在日常使用中,因為都用簡化字,是不會有這種副作用發生的。

更高段的批評者則確實抓住了簡化字一些為了簡化而簡化的地方。例如:他們批評萬能部首「又」。「對」「鳯」「鷄」「勸」「權」「漢」「樹」這些字的部首本來不同,統統都無厘頭的用一個「又」代替,成何體統呢?這種批評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,但以此怒斥新中國漢字簡化方案則也不公平。首先,萬能部首現象是漢字發展早已有之的現象。以隸變為例,現在很多字中都有的部首「大」字,就是篆書向隸書演變過程中,隸書造出來的一個萬能部首:

(裘錫圭《文字學概要》第85頁,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本)

我們看到,在直承古文的篆書中,「奕」中之「大」確實是大字,而「奐」中之「大」其實是合起的兩只手;「樊」中之「大」是分開的兩只手;「奠」中之「大」則是桌幾(供桌)之形;「莫」中之「大」則是草木之形。很顯然隸變的結果使得這些字的表意、象形部分全部或部分的被破壞掉了,死忠「正體字」的人面對此情此景又情何以堪?總不至於還要高呼廢隸書、復篆文吧?——歷史上頗有一些腐儒是這樣批評隸變的,當然他們的批評在歷史的長河中連泡都冒不出幾個。

隸變中的萬能部首「大」,是造隸書的人圖省事的結果。而簡化字的萬能部首「又」,也是歷代人民圖省事的創造:

「对」「劝」「权」字見於元抄本《京本通俗小說》

「凤」「鸡」字見於清初刊本《目蓮記彈詞》《金瓶梅奇書》等

「汉」字最早,漢代草書就有。

大約只有「树」字是上世紀上半葉的創造。

一言以蔽之:懶人,只有懶人,才是文化的創造者……

而且,在有些事例下,這類批評者只許古人放火、不許共黨點燈的邏輯也忒霸道了些。比如「华」字。某些人傷心欲絕罵道:你連「華夏」的「華」都要簡化?背叛民族啊!你知道「華」是甚麼意思嘛?是象形字啊,是一棵開滿花的樹啊,是美麗啊、是繁茂啊、是祖先對燦爛文明的自豪啊、是對後世子孫繁盛的期許啊!數典忘祖啊你們!歇會兒吧。「華」就是「花」。魏晉之前就沒有這個「花」字,統統用「華」(現在成語「春華秋實」還保留這個義項)。它的甲骨文確實是一棵開花的樹。大約在南北朝的時候,古人嫌寫的太麻煩,保留了表草木的草字頭,下面換成了聲旁「化」,造了個形聲字「花」出來。後來「花」字大行其道,在用於花朵這個本義時反而成了正字。「華」字只在「華夏」「華麗」這些引申義中使用。哦,你古代人用聲旁「化」造「花」字允許,現代人就不能用完全同樣的方法對「华」字做同樣的改造嗎?(保留表樹木義的十字底,上面用同一個字「化」作為聲旁)


最高段的批評者具備足夠的文字字源和流變知識。也因此,他們使用的是因果律武器,即批評簡化字破壞「構字邏輯」。比如「双雙」「只隻」這兩組簡化字。《說文》:「隻,鳥一枚也。從又持隹。持一隹曰隻,二隹曰雙」。「隹」是個象形字,從鳥的形狀演化而來,本意是短尾巴的鳥。繁體「進」也從「隹」,是用為聲旁(上古兩字音近)。低端簡體字批評者的順口溜裏有一句「進不是越來越佳而是往井裏走」,是把「隹」字和「佳」字看混了……所以低端簡體字批評者基本都屬於語文老師死得早,若不是適當簡化了字,以他們的智識水平當文盲的概率最高。簡體字都學不好卻鼓吹繁體,這正是新中國以簡化字普及了庶民教育、大幅度提高了全民識字率所帶來的最奇葩的一個副作用。

「又」字也是象形,即右手(最早的「右」寫作「又」,右手形;「左」寫成「𠂇」,左手形)。「雙」「隻」都是會意字,一只手抓一只鳥就是「隻」,抓倆鳥就是「雙」。

批評者說了:你看看,本來「雙」「隻」這倆字邏輯關系這麼清楚,被簡化成「雙」和「只」後,誰還能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呢?

從文化流傳及文字字源研究的角度,這種分析當然有道理也很有意思,老爺我就經常追溯一字象形、會意之源以顯示淵博。然而,文字歸根到底是工具、是為了使用的。在現代漢語中,「隻」的意思已經主要用來作為量詞,可以有「一隻」也可以有「多隻」,而不強調其單的本義。它和「雙」之間已經沒有了嚴密的邏輯關系。更何況,「隹」在隸變以後,象形的色彩已經極淡了,誰現在若是盯着「隹」字看能看出一只鳥來,我得佩服他(類似的還有「馬」,並不比簡體「马」更容易看出一匹馬來)。這種情況下,即使從識字的角度,讓人從持一鳥還是持兩鳥去理解這兩個字,比之直接認識記憶「只」「双」這兩個相當易寫的簡化字,都沒甚麼優勢。何況,「双」這個簡化字造的是很不錯的,去掉了兩只鳥,卻增了一只手。兩只鳥是「双」,兩只手就不是「双」了嘛?

綜上所述,從最低端的語死早批評者,到最高端的因果律批評者,對於他們對簡化字的種種批評加以分析之後,反而會讓我們感到新中國簡化字方案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,除了強有力的政權保證了推行力度之外,還因為它實際上是符合漢字演變、改造的基本規律的。幾乎所有簡體字的創造,我們都可以在漢字千年的演化史上找到範例(而且絕非孤例),無論是多字合並(上宗同音假借、互訓)、聲旁替代(上宗會意->形聲的變革),甚至萬能部首(上宗隸變、行書楷化),皆有迹可循。當然,還是要強調:符合規律並不意味着每個個案都處置得當。現行簡化字方案中確實有一些個例不那麼合適(例如另一個萬能部首「雲」,在「壇」字中作為聲旁的使用就不好,因為音並不近。不過這個字也不是新中國造的,而是民國1935年簡化字表中就有的),但在簡化字已經推行半個世紀,這一批簡體字基本已經為十幾億人民掌握的情況下,再去對這些個例進行反調整的成本顯然過高,而因為這些不盡合理的個例存在就全盤否定簡化字方案,更是一件不可思議的蠢事。

關於如何了解簡體字的淵源,這裏推薦兩本書:語文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《簡化字溯源》,華語教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《簡化字源》。

以上可以算是前言。

我真正想做的事情,是統計一下那些簡體比繁體出現的更早,甚至簡體反而是本字,繁體是後人疊床架屋的繁化的字。近年來簡繁之爭甚囂塵上之時,我就想做這項工作。按漢語拼音為序,以上述兩本書為綱,陸續做了一些,但要把500多個字中這類字全部列出來,工作量還是很大的,所以斷斷續續的只總結到了「巩」字而已。今後有時間再慢慢的做吧。這類字我給它們起了個總名:「撥亂反正」的簡體字。

收字的原則:(1)簡體字形出現在繁體字形之前,而且繁體字形與簡體的本字之間有可考的衍生關系(如「雲」是從「云」繁化而來);或者(2)簡體字和繁體字兩字均有,但相關義項實際上是從簡體字的義項引申出來的,因此簡體字方為本字(如「才」和「纔」,詳下)。除此之外,即使是簡體字形出現的早,但它與繁體字形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字,只是後人用簡體字形去訓繁體字形的,一律不算(如后、後。「後」字甲骨文就有了,比「後」早,但它的本義不是先後之後,只是有時會被假借用之,「後」也不是從「后」造出來的。這樣的情況我都不認為簡體字將兩字合並屬於「撥亂反正」)。有個別字即使用上述原則也很難辨別(如「虫蟲」),我們作為特例列入供參考。

「撥亂反正」的簡體字表(至「巩」)


表(錶):古代無「錶」字,也不將計時器或其它測量儀器稱為表。西式鐘表傳入中國後為啥管它叫「表」,咱也沒搞明白,但是這以後才造出了「錶」字。康熙字典裏都還沒有,最早是民國時期的《辭海》裏收入。所以這個繁體字反而是個晚近的新造字。

布(佈):「佈」,是北宋時的韻書中才出現的,《廣韻》:「佈,遍也」。「布」仍然是表達這個義項的通用字,所以「佈」只能算個異體字。(用簡轉繁工具一般都不會轉成這個字,所以凡是大書「分佈」「佈滿」的繁體字愛好者基本都是裝逼,屬於最低端的語死早型)

才(纔):這組字以其常用以及簡繁體之間筆畫數的超級懸殊而着稱於世,也是簡體字支持者嘲笑「正體字」的常舉字例之一(另外比較有名的還有「欎」)。我當年頭次看到「纔」這個繁體的時候就困惑不解,因為「才怎麼樣」是生活中非常常見的表達法,古人是得有多二逼才能把這麼常用的字寫成一團黑疙瘩?後來有點文化查了《說文》才知道,古人顯然不這麼二逼。《說文》對「才」的解釋是:艸(即:草)木之初也。隨後引申出了當副詞用、表凡始之義的用法。所以根本就應該寫成「才」。「纔」字在《說文》中也有,解釋是:「帛雀頭色」或「微黑色」,意思上並不搭邊。《說文》又訓:「纔,淺也」。因為「纔」是微黑,所以被引申為「淺」,可能進一步被引申出「僅至」之義。清朝人王筠《說文解字句讀》稱:「《說文》作才……今人借纔」。據此,「纔」是被用來作為「才」的假借字的,「才」才是本字。當然這只是一家之說。事實上,表達「僅僅」的cai音字到底有沒有本字,這很難說。僅從魏晉以前的資料看,被用來假借這個意思的字不止「才」、「纔」,還有「裁」和「財」。如:《漢書.高惠高後文功臣表》「裁什二三」、《漢書.李廣利傳》「士財有數千」、《三國誌.吳主傳》裴註引幹寶《晉紀》「眾才七千」、《漢書.晁錯傳》「遠縣纔至則胡又已去」。這些例子中的裁財才纔全部都是用來假借的。因此,我們至少可以得出結論:「才」不應該算「纔」的簡化字,而是與「纔」平起平坐的假借字,簡體字方案在諸多假借字中選取最好寫的一個,無可厚非。

虫(蟲)——特例:甲骨文和金文裏都只有「虫」字沒有「蟲」字。三蟲疊加的「蟲」要到小篆裏才有。但是,根據《說文》,蟲和蟲其實是兩個字。「虫」的發音是許偉切,近似於hui,有兩個義項,第一個義項是蝮蛇的意思,後來發展出了一個更復雜的字「虺」,就讀這個音;第二個義項就了不起,叫做「物之微細,或行,或毛,或蠃,或介,或鱗,以虫為象。凡虫之屬皆從虫」。也就是說,各種微小動物都可以叫「虫」,這個範圍可比今天所謂的「昆蟲」或「蟲子」要大多了。所以後來有人管蛇叫長蟲、管老虎叫大蟲,蓋不失「虫」之本義也。而「蟲」的發音是直中切,即今讀chong2。中國最早的字典《爾雅》有解釋:「有足謂之蟲,無足謂之豸」。這樣看,「蟲」的義項要窄得多,指的就是有足的微小動物,大致也就是各種蟲子。這樣看來,在我們現在使用的昆蟲、蟲子這個義項上,「蟲」是本字。但是段玉裁註卻又說:「古虫、蟲不分,以蟲諧聲之字,多省作虫,如融、赨,是也」。融、赨(發音tong)從聲旁看都應該從「蟲」,但實際上從古到今都只寫一個「虫」,段玉裁的「古虫蟲不分」的說法是有道理的。所以,結論就是:「蟲」是基於「虫」而造出的一個字,而在它被造出來之後,古人也還是經常用「虫」代「蟲」,尤其是在構字的時候。

出(齣):這個繁體字是一個非常晚近才產生的、義項也非常窄的字,它專指傳奇、戲劇中的一回或一場戲。即我們現在所說的「一出戲」的那個量詞。我估計對於沒有接受過專門繁體字訓練的人來說,都不知道有這個字,而且在簡體字方案中被「出」取代了,不過你敲個「一出戲」,然後用Word的簡繁轉換試一下就知道了。這個繁體字大概算是酸臭文人疊床架屋造字的典型。紀昀(紀曉嵐)在《閱微草堂筆記》裏提到了它的來源:「傳奇以一折為一齣。古無是字,始見吳任臣《字匯補》,註曰讀尺。相沿已久,遂不能廢」。吳任臣是何許人也?清朝康熙時候的。可見該字誕生之晚。那麼在這之前,是不是「一出戲」這種說法就沒有字可表達呢?非也。宋、明時期的傳奇刊本中,在說到第幾出的時候,用的就是「出」字!你說這吳任臣是不是有病……

从(從):這又是個非常常用的字。我們看甲骨文是怎麼寫的:
一個人跟着另一個人,甭管朝向那邊,這不就是「从」麼?可見簡體「从」字才是本字。至於繁化的「從」字,比較接近的字體是在金文中出現的。

达(達):《說文》以「達」為本字,同時註解:「达,達或從大」,也即收錄了「达」這個字,但認為它是「達」的異體字。歷代字書基本都是這個觀點。其實這是文字史上千年冤案之一。我們看這個字的發展:


在甲骨文中,有一種寫法的右半部分明就是簡簡單單一個「大」。「达」才是本字,而繁化成「達」也是金文中的事。

电(電):越是那些亙古不變的事物,其最初的造字法絕對是簡單的。如繁體「電」這種會意式的復雜構字法,基本一看就可以斷定是後世疊床架屋的累贅。甲骨文中似乎沒有「電」字。但是實際上有,甲骨文中頻繁出現的「申」字就是,即:
《說文》:「申,神也」「申,電也」。「申」是「神」的本字,它在甲骨文中的造型很明顯就是閃電的形狀,因此它其實也就是「电」字。從閃電這種古人看來神異現象引申出了「神」的義項。金文中出現了「電」字,是在甲骨文「申」(或「電」)的字形上加了個雨字頭,以會意。因此「電」方是本字。

复(復、複):將多字簡化為一個字,容易造成混淆,是反簡體字者的主要攻擊點之一。但就這一組字而言,這種攻擊便無理可講。因為老祖宗造字的時候,復、複本就來自一個字:「复」,在甲骨文中的字形是:
。「復」字的意思是「行故道也」(《說文》)。所以「復」完全是它的衍生字(加了個表示「行」的雙人旁會意),而「複」的意思是「重衣也」(夾衣,有裏子的衣服),後來引申出了「重復」的義項。如果說最早的本義「重衣也」還有必要新造個衣補旁的字區分一下的話,當它的本義已經消亡,而只留下「重復」的引申義時,就完全應該回歸本字「复」了。因為從「行故道也」也完全可以引申出重復的意思。

个(箇、個):繁體字現在是以「個」為正,但該字其實是三個字形中最晚出現的。《說文》:「箇,竹枚也。從竹固聲」,也就是說「箇」是竹一枚的意思。漢語最早並無量詞,量詞往往都是從這些表示數量單位的字演變過來的。例如「隻」本義鳥一隻,引申為「一隻鳥」。「箇」也是從竹一枚逐漸引申為量詞(一箇竹)。那麼「个」呢?它也可以作竹一枚講,如《史記貨殖列傳》「竹竿萬个」,就用「个」為竹子的量詞。《康熙字典》認為:「『個』為後人增加。從个、箇為正」。這麼看來,似乎「箇」才是本字。但是,我們看到,雖然《說文》無此「个」字,但是先秦經典中卻大量存在:《左傳》「齊公孫竈卒。晏子曰:又弱一个焉」,這裏的「个」作「一人」解,近似於量詞用法《周禮》「廟門容大扃七个」這裏的「个」是「物數」之意,即用於數物的量詞。由此可見,即使在做「竹一枚」的狹義時「个」「箇」難分其正,但作為量詞講,「个」在先秦時就有更寬廣的應用,可用以數人、也可用以數物,這比「箇」可要正本清源的多了。而無論如何說,現在的所謂正體「個」,其實是「个」的俗字:鄭玄《禮儀註》:「俗呼个為個」。放着好記好認歷史悠久的「个」字不用非要寫成「個」,其實是喊着「傳統文化」寫了個大大的俗字。

巩(鞏):古人疊床架屋繁化的又一典型。金文中有「巩」字,右半部如人跪坐伸雙手抱持左半部的「工」狀物品。而據說文,「巩」的本義正是「抱也」。小篆給它加了個「革」字底。說文中解釋「鞏」,從革巩聲,以韋束也,引申為加固。這麼看「巩」和「鞏」似乎是意義不同的兩個字。不過許慎老先生所處的年代,對金文的研究還不夠深入,所以他的解釋並不全面。按毛公鼎(清代出土)銘文有兩句提到「巩」。其中「不巩先王配命」一句的「鞏」即「鞏」之義,「永巩先王」一句的「鞏」則為「恐」之初文。因此「鞏」「恐」應是後造出以區分鞏的兩個義項。「鞏」之於「巩」是承繼,不僅僅是從其聲。所以我認為「巩」可以算作「鞏」的本字。

(未完 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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